离婚财产分割
来源:燕郊离婚律师时间:2020-08-15 16:35:13
大家都知道在面临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,最主要的就是界定财产属性,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,个人财产的话,配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,一分都分不到。
在新《婚姻法》出来以后,很多大家以前以为的共同财产,实际上都被定义为了个人财产,这让大家有一种,婚姻存续期内大多数的财产都是个人财产的错觉,以至于面对夫妻共同财产时,做出了错误的判断。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正常合法劳动收入,比如工资、奖金、经营盈利等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公积金从性质上来说,属于工资的一部分,属于劳动所得,又不在规定的个人财产之列,自然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。
1、虽然公积金不能随意提取,但它和养老金还是不一样,养老金是保险类的,参保者个人享有,因此属于个人财产;但公积金不是这样,比如说公积金首付、贷款等买的房子,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2、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,其余部分还是归缴存人所有。
3、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,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所剩余的资金总额。通过折抵的方法,由金额较高的一方给与金额较低的一方差价补偿。如果只有一方拥有公积金的,可以直接对半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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