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离婚
来源:燕郊离婚律师时间:2020-08-15 15:29:55
燕郊离婚律师告诉你,法院办理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?
第一步:“感情确已破裂”
很多人咨询过我,“律师,我们感情不和能否起诉离婚?”其实法律上没有“感情不和”这个概念,法院准许离婚的情况是夫妻“感情确已破裂”。那么什么情况叫“感情确已破裂”呢?
依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
(一)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 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四)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”
夫妻之间有上述情况,且有相应证据的,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,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,法院通常都会判决准予离婚。
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很多人问我是否只要分居满两年的就可以离婚?其实没有那么简单,还需要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,否则法官也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。
第二步:判决不准离婚的处理
在实践中,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存在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,那么法官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中,是不会判决离婚的。那么这时当事人就面临两个选择:其一是判决生效后再次起诉;其二是向上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。
我国法律规定,在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,六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要求离婚;那么如果选择等一审判决生效后再起诉离婚,最少需要等待6个月;我国法律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,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
看似通过二审来离婚的时间比重新起诉要短,但是实践中没有特殊情况下,离婚案件二审都是维持一审判决,也就意味着二审也是不准予离婚,拿到二审不准离婚的判决后还要再等6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要求离婚。
因此律师建议,在拿到一审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后,不要上诉,等6个月后重新起诉离婚,这是对当事人最有利的选择。
第三步:共同财产及子女的抚养
在离婚诉讼中,除了解除婚姻关系,还要解决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、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取、抚养费的支付。由于各人情况不同,因此建议具体情况向律师咨询,以寻求具体的应对处理方式。
第四步:离婚损害赔偿
我国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 重婚的;
(二)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三) 实施家庭暴力的;
(四) 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”
因此,如果在离婚诉讼时,对方有上述情况,在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,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,法院会予以支持。需要注意的是,离婚损害赔偿的基础是起诉离婚,因此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,是不能单独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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